永利被判败诉寄存600万无法取回澳门“多
一名内地苦主涉寄存六百万元现金筹码于澳门的“多金贵宾厅”后,无法取回款项。事主继在初级法院民事庭取得部分胜诉后,上诉至中级法院。据悉,中院裁定“多金贵宾厅”和“永利”败诉,认为贵宾厅接受寄存筹码有利于博彩活动,“永利”对贵宾厅负有监管义务,因此判两者需负连带责任赔偿事主全部损失连法定利息。
赔偿损失兼利息
案情显示,一三年,事主于“多金贵宾厅”开设会员账户。一五年六月,事主寄存六百万元现金筹码于“多金贵宾厅”。
同年九月,该事主打算取回上述筹码时遭到拒绝,理由是事主于永利内寄存筹码,是通过“多金贵宾厅”聘请的一名前账房主管进行,事件与“多金”并无直接关系。
初级法院审理案件时,事主取得部分胜诉,仅裁定“多金贵宾厅”须向原告赔偿,但“永利”不负有连带责任。合议庭认为,虽然“多金贵宾厅”在贵宾厅内设置独立账房是为了博彩中介业务,然而,并非任何人在贵宾厅内寄存筹码,均自动地被视为与博彩中介活动有关,因此在未能确定事主与“多金贵宾厅”之间作出的法律行为属于博彩中介范围,不受幸运博彩相关法例规范。事主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
筹码为博彩而设
据悉,中院不认同初院的有关观点,指“多金贵宾厅”是在“永利”的同意及批准下,在涉案娱乐场开设贵宾厅账房并接受寄存筹码,筹码是为博彩活动而创设。贵宾厅接受寄存筹码,一方面能吸引存码者再次到娱乐场,增加和客户接触的机会;另一方面,贵宾厅则可利用作周转及增加筹码流量,对娱乐场博彩活动有利。基于此,中院认为贵宾厅接受寄存筹码与博彩活动有直接关系,裁定“永利”与“多金贵宾厅”需负连带责任赔偿事主。
事件回顾
2015年9月,多金集团账房前经理怀疑卷款潜逃,几十名受影响的存户至今仍未取回存款。
多金在2015年被账房总监亏空20亿元一事,有4人入稟要求多金及其当时经营所在的永利澳门旗下为于新口岸的永利澳门娱乐场返还原来存入多金账房的6400万元款项,但是法院驳回其中3人申请,只判其中一人得值,并认为永利对今次原告人的合同关系不存在连带关系,因此多金须向其中一名原告事主支付600万元及利息。
当时入稟的4名事主,分别要求多金及永利澳门以连带责任方式,返还他们存入的1700万、900万、3200万及600万元款项。当中有2人声称分别向多金作出4次贷款,并将现金存入多金位于永利的贵宾厅账房,当中有一人获发收据。另有2人分别寄存900万及600万元现金筹码,并获发存码单。
澳门初级法院民事法庭合议庭表示,认定原告曾经多金的一名前账房主管在涉案的账房存入600万元现金码,当中产生的法律关系为建立于原告及金多之间,因此多金应对该前账房主管的行为负责。
不过,鉴于多金进行的博彩中介业务时不受永利的指令约束,故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委托的关系,亦非任何人在娱乐场的贵宾厅寄存款项均自动地被视为涉及博彩中介活动,因此不确定原告与多金之间作出的法律行为属于博彩中介范围,故此只构成单纯的典型合约关系而已。因此永利在今宗案件不负有连带责任。合议庭因此判多金向原告支付600万元,并自2015年9月30起计的利息,向永利要求返还存款的要求则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