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支付结算系统的启示
韩国经济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取得了被誉为“汉江奇迹”的显著成就。伴随着经济的发展,韩国支付方式从现金和纸质交易逐步向电子支付系统衍变,非纸质支付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快速增长,致使韩国成为亚洲较早建立现代支付结算系统和规范支付监管的经济体。因此,解析韩国支付结算系统的构建及其监管特点,对中国支付体系建设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与重要的启示意义。
支付结算系统的主体架构
(一)大额支付系统。韩国银行作为中央银行运营大额支付系统,即韩国银行金融结算网(BOK-Wire+)。该系统包含国内资金划转、外汇资金划转、政府债券交易、中央银行贷款与贴现、国库业务及货币政策与金融信息六个子系统。韩国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管理BOK-Wire+的运行与准入,金融结算局与电算信息局负责系统运营。近年BOK-Wire+与电子银行系统联网,支持个人和企业超过10亿韩元的资金在金融机构间实时结算,减少零售支付系统产生的净额结算金额,减轻金融机构担保负担。
(二)零售支付系统。韩国主要零售支付系统由韩国金融结算院(KFTC)运营。其通过支票清算系统提供票据和支票清算服务;通过Giro和CMS网络向公司和公共机构提供转账和现金管理服务;支持个人和企业使用银行窗口、CD/ATM终端和网上银行,通过银行间汇款系统、本地银行共享网络、CD网络和电子银行系统实现资金转账;通过K-cash网络结算电子钱包交易,通过EFT/POS系统支持银行卡结算;通过B2B、B2C结算系统支持互联网B2B电商业务、网上商城小额交易结算。
(三)证券结算系统。韩国证券结算系统包括清算机构、中央证券存托机构(CSD)和结算银行。韩国交易所(KRX)经营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中小企业专用股票和衍生品市场,作为中央对手方,从事交易确认、承担债务、提供清算和结算担保等业务;韩国预托结算院(KSD)作为CSD,负责提供簿记转账和集中存款,对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进行清算,负责保障和交付证券。依据所涉及的证券类型,证券交易的现金流,通过韩国银行或商业银行结算。
(四)外汇结算系统。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国内外币资金转账系统。由最初韩国银行运营,后续变为韩亚银行(初为韩国外汇银行)、韩国国民银行、新韩银行和友利银行等接管系统或建立各自系统,为国内金融机构办理外币资金转账结算业务。二是持续结算系统(CLS)。韩国银行通过BOK-Wire+与CLS联网交易,提供现货、远期和期货等外汇交易同步交收(PVP)服务。近年随着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入PVP结算系统,韩国已有40家境内外机构通过CLS进行外汇交易。
支付结算的主要监管机构及作用
(一)韩国银行参与制定和建立支付结算系统运作原则并监督实施。一是作为最后贷款人提供流动资金。为保障BOK-Wire+资金结算顺畅,韩国银行以参与机构抵押品担保并以当日偿还贷款为条件,通过自动向交存存款准备金的银行以及韩国交易所、金投公司提供日间透支贷款,或通过回购协议为资金短缺的参与机构提供结算流动性,使其能以较低的流动性完成日间结算,为防止连锁违约、确保金融稳定发挥关键作用。二是支付结算系统监管。韩国银行注重制度和技术监管,每两年对重要支付结算系统(SIPSS)开展一次评估,并视需要评估其他支付结算系统,对不符合标准的系统运营商、监管机构、参与机构要求改进,以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三是结算最终性得以保证的支付结算系统认定。韩国银行通过保证结算最终性的系统确保结算最终性,保证已经轧差的支付指令不被撤销,某个系统参与机构的信用风险不会随着支付结算系统扩散。
(二)韩国金融结算院运营、监管主要的零售支付结算系统。作为支付结算专门机构和金融数据中继中心,其通过促进资金结算和信息流通来维持和发展健康的金融交易,并提高金融消费者的便利性。其股东大会决定零售支付系统准入审批、参与机构退出等事项。韩国银行也通过批准金融结算院运营执照和章程参与其组织管理,间接监督零售支付系统运营。
支付结算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改进大额支付系统结算方法。韩国银行基于简化性、一致性和及时性原则,计划运营下一代BOK-Wire+,旨在加强与国外结算系统的互联,提高金融机构资金转账的便利。一是简化净额结算算法,取消双边轧差,保留混合结算系统的多边轧差机制。二是保证结算架构一致,确保相同结算算法适用于同一结算账户类型,使得净额结算算法从目前的16种减少到4种。三是加快结算速度,多边轧差周期从目前的30分钟缩短到5分钟,减轻队列中支付指令数量和持续时间增加带来的系统负担;零售支付系统产生的结算净额在BOK-Wire+结算时点由下一工作日提前至当日日间。
(二)支持支付结算系统创新与发展。韩国银行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在支付结算领域的应用,积极支持支付结算系统创新发展。一是开展无硬币社会试点项目。客户在韩国乐天等6家大型超市、便利店的3.65万家门店购买商品,在支付现金后将剩余的硬币(零钱)存入特定的10种预付电子支付工具中,尽管该项目规模有限,但其已成功吸引了公众对硬币发行、使用、处理等社会成本的关注。二是加强支付结算系统研究。韩国银行使用BOK-Wire+真实数据开展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的银行间资金转账系统的实验测试,检验分布式记账技术对支付结算系统的适用性及局限性;开展加密货币对支付结算系统以及整个金融系统的影响、数字金融创新等方面研究。
对中国支付结算系统监管的启示
(一)完善支付体系法律法规建设,防范系统法律风险。目前中国的支付系统在参与者准入、退出、结算最终性、结算风险处置等方面缺乏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将参与者的准入管理、支付指令、轧差安排、结算最终性纳入法律调控,尽快完善较高层次的现代化支付系统运行管理法规,防范支付系统中的结算风险、运行风险、系统风险、法律风险,确保社会资金流动安全快捷。
(二)加强支付系统体制管理,调整支付体系管理定位。对于大额支付系统等关系国家资金安全的重要支付系统,由人民银行直接运营和管理符合“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要求;对于与公众居家生活密切相关的零售支付系统等,可以适当转移给专门的社会支付服务机构,既能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专业特长和竞争优势,又能在产品应用和创新方面更好地满足客户需要。
(三)适时引入混合结算模式,构建安全高效支付系统。随着计算技术的提高,将实时全额结算(RTGS)、净额结算(DNS)整合构建混合结算支付系统,将是未来支付系统的发展趋势。一种方式是在全额实时支付系统中引入抵消(轧差)机制。在支付队列中一对或一组指令满足相关标准即执行全额结算。由于抵消机制在日间频繁发挥作用,使得结算延迟的时间压减,能够显著减少参与者日间流动性负担。另一种方式是在净额结算系统中提供持续结算(CNS)。在整个营业日,系统参与者不断向结算机构发送支付信息,并进入排队序列。系统持续搜寻支付信息,随时获取可相互抵消的支付,一旦满足条件即进行结算,大幅缩短支付指令提交到最终结算间的时差,大幅降低解付风险。
(四)建立准入退出指标体系,加强支付系统监督管理。建议建立并细化系统参与者的准入退出管理考核,对参与者经营水平、信用等级、风控能力,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整体素质、运行维护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明确准入审查履行的程序并加以规范和说明,强化其风险意识,督促其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在退出环节上,明确退出条件、程序,退出时履行的职责以及后续的法律责任。
(五)设置合理的参与者成本,提高支付系统准入门槛。系统准入收费过低将导致低效率的竞争者进入市场,从而易于引发安全和效率问题,威胁金融稳定,因此应提高竞争成本,设置较高的一次性接入费用。同时合理确定支付业务定价方法,在“成本回收法”定价策略的基础上,从增加参与者价值为出发点,考虑实施支付系统“二部定价法”。按年或按月征收账户管理费的同时,采取以业务量为基础的单笔递减收费和按时段业务量分布情况收费相结合的差别定价方式,将业务量增多带来的效益传导给大业务量用户,提高系统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