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利贷禁锢虐待赌仔被判囚三年
发布日期:2022-04-07 16:32 点击次数:217
两名内地高利贷男涉在澳门放数后禁锢赌仔,更联同他人用伸缩棍及电击棒攻击对方。澳门初级法院审理后,裁定两人罪成,分别判囚三年和三年三个月,其中一人准予缓刑。
第一被告张X彬,二十六岁,内地居民。第二被告李X良,三十三岁,内地居民。
案情显示,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凌晨约一时,事主输光赌本后,在假日酒店附近被张X彬搭讪,事主表示有意并跟随对方与李X良一同商讨借款事宜。过程中,李X良表示可以借出五万元,条件是先扣取五千元,以及每当赌局胜出抽取投注额的百分之十五作为利息。同时,需要交出身份证明文件和签署借据。
同日早上七时四十七分,事主将借款全部输光,张X彬连同其他涉嫌人将事主带到“国际中心”某单位内看守。期间,涉嫌人曾尾随事主上洗手间,每隔数小时更会用伸缩棍或电击棒攻击其身体,并有人拍下过程后,把影片传送予事主家人,威吓其尽快还款。同月三十日下午六时,事主家人筹得足够款项后,将款项转账至李X良户口。翌日,事主离开单位后马上到警局报案,并被当局送往山顶医院接受治疗。
量刑方面,张X彬一项文件的索取或接受罪判囚两年半、一项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判一年半,两罪并罚,判三年徒刑,缓刑三年。李X良一项文件的索取或接受罪判三年三个月,竞合前科卷宗判五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