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7项违规收罚单副行长、电子银行部总经理被罚
近日,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因以下七项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129万元。
1.未准确报送个人信用信息;
2.违规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4.违反票据法规定进行承兑、贴现;
5.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
7.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同时,时任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朱兆良、电子银行部总经理何燕峰因对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行为负有责任被分别罚款3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副行长王立民因对中信银行宁波分行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除了反洗钱以外,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还曾因收单、备付金、代付等10项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合计罚没约323万元。(详情见:中信银行因收单、备付金、代付等10项违规被罚款超323万)
据中信银行2019年年报显示,该行称进一步健全了反洗钱治理架构,增设了专门处室负责全行洗钱风险管理等6项职责,增设全行可疑交易监测集中作业处理5项职责,调整全行反洗钱内控管理6项职责。组建了反洗钱监测中心,制定了相关作业流程,分批上收12家分行的可疑交易监测集中作业,提升了专业监测水平和复杂风险防控能力。并首次将反洗钱授权纳入全行授权管理体系,分级确定反洗钱权限,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管理,同时制定和修订反洗钱管理制度7项。同时开展了区域性差异化交易监测项目,拓宽对地下钱庄、涉恐融资、毒品、非法集资等洗钱及其上游犯罪的特征,并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涉毒研究成果。
截至年末,全年累计报送可疑交易报告1.71万余份,共12家分行提供可疑交易线索,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等洗钱上游犯罪。此外,2019年还顺利完成反洗钱监测分析二代系统接口切换工作,将大额交易报送及时率提升至约97%。开展了多层次反洗钱培训,有效覆盖董监高、总分行各条线人员、累计约3万人次。
但是本次被罚的皆为该行分行高管,难道这样职位的人反洗钱培训没到位吗?可见中信银行在实际落地反洗钱上还有些欠缺。而近期频发的银行反洗钱罚单也从侧面显示,确实部分银行的反洗钱能力与银行实力不匹配。
4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发布的《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总体情况》中显示,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全系统共开展了658项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和1086项含反洗钱内容的综合执法检查,处罚违规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罚款合计2.15亿元,同比增长13.7%。其中检查银行业机构1321家,处罚违规机构422家,罚款1.44亿元,处罚个人690人,罚款957万元,罚款合计1.54亿元,为反洗钱的重灾区。(详情见:央行反洗钱局:2019年处罚525家机构、838人罚款2.15亿)
两会期间也有多位人大代表针对反洗钱提出新的建议。如央行杭州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殷兴山表示,目前《反洗钱法》等重要金融法律尚未修订,金融立法滞后于监管需要的问题依然非常突出,主要表现在新增职能缺少立法配套、过与罚严重不匹配、不能体现新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建议加快重要金融法律的修法进度,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最新实践成果,为金融强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武器。
央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表示,《反洗钱法》应加快修订的进度,并且在修订中突出针对性。“我们需要结合国际标准和国内实践,尽快对《反洗钱法》进行综合修订。”
另外,随着国内外反洗钱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反洗钱法》与《刑法》等法律的配套协调也出现了一定不足。《反洗钱法》的修订,也应与其他法律进行联动。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原行长杨小平表示了修订《反洗钱法》、《刑法》及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防范金融风险的客观需要。
近期央行行长易纲还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31届第3次全会上表示,目前中国显著加大了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力度,持续强化国家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协调机制,拓宽反洗钱监管的广度、增强反洗钱监管的实效,加大反洗钱处罚力度。(详情见:央行行长易纲:中国将加大反洗钱工作力度增强监管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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